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永恒
12月6日,赵露思败诉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当日,网友“拜姥湿”在微博发文称,其收到了此前赵露思诉其侵犯名誉权的民事判决书,并表示因不曾注意到法院发来的通知,在未出庭的情况下自己胜诉了。
在其晒出一份案号为(2023)川7101民初13249号判决书的部分照片显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赵露思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时间,被告未出庭反而获胜成了网友热议的话题。
那么,被告在未出庭的情况下胜诉是怎么回事?
2023年7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曾发布过一篇《法官说法 | 被告不出庭,这官司我岂不是赢定了?》的文章,对这一问题进行过解读。
文章称,司法实践中,被告未出庭应诉的情况并不少见。有的是为了逃避而故意不出庭,有的是因为时间冲突导致无法出庭,有的是忘了当天开庭这回事。
文章表示,被告未出庭应诉确实会给其自身带来某些程序上的不利后果,比如被视为放弃了申请回避、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程序上的不利,经过“传输”也很可能在实体上带来不利的裁判结果,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原告在法庭上就能“随意发挥”。
文章称,首先,原告的举证责任不会因为被告未出庭而得以免除或减轻,原告仍需要在证据不足或事实真伪不明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其次,被告未出庭原告提交的证据依然要经过法院的审查认定。被告不出庭通常意味着无法对原告的证据提出异议,这虽然对原告极为有利,但是这并不代表原告提交的证据就不需要经过法院审查或者法定审查标准就会因此降低。即使被告未出庭,如果按照法定标准原告所提交的证据存在瑕疵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依然不会被法院所采信。
再次,有时被告未出庭还会对原告方不利。通常来说,在双方当事人都出庭的情况下,通过充分的诉辩交锋和举证质证,较为容易固定争议焦点、查明案件事实。但是在被告未出庭的情况下,原告提出的证据和主张的事实便无法得到对方的回应和确认,此时如果原告方证据不合格,很可能会有败诉风险。
今年11月,龙南市人民法院也曾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根据法律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的,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法院将会结合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提供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缺席判决。
文章称,需要明确的是,缺席判决的法律效力与对席判决完全相同,因此作为民事案件的被告,应当积极应诉、按时到庭,依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切莫收到判决后再追悔莫及。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同日,记者留意到,赵露思方律师事务所不久后发文称:“委托人已于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委托本律师事务所启动上诉程序,目前网络传播之一审判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那么一审判决书生效的条件如何界定呢?
此前,绵阳中院曾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刊文对此进行解读,文章称,一审民事判决生效需要满足两个生效条件:一、判决已经通过现场宣判、邮寄、电子、公告等方式送达完毕;二、双方在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如果提起上诉,则需等待二审审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
网友看法
1、网友风筝傲浪:她怎么惹官司了?未必就是因为她演技不行,确还一味喜欢演古偶,又爱抢角,又没啥亮点,千篇一律的造型?
2、网友大河报河之洲: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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