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撕毁司机超限证后称是假证”的视频在网上传播。12月7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当事人处获悉,收费站治超人员因在工作中行为言语不当,已被停岗并调离治超工作岗位。
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撕毁司机超限证后,先称是假证接着又否认自己撕毁
网传视频约1分22秒。视频中,一位货车司机手里拿着一块破了的纸片,追着一位男子说:山西吕梁离石西超限站(实为离石西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将他的超限证撕烂了。他质问对方:“你不让我上高速可以,为啥给我撕烂?”
网传视频截图
一位身穿草绿色外套、背后印有“交通执法”字样的男子答:“你拿的是假证。”货车司机问:“假证?”对方答:“嗯”。货车司机又说:“这是山西省公安厅(应为交通厅)发的证,是假的?”对方答:“公安厅给你发这个证了?”
货车司机说:“你跟XX有什么区别,为啥把证给我撕烂了?”身着“交通执法”字样的男子答:“我没见你的证,不是我撕的。”货车司机生气地说:“不是你撕的,那是XXX撕的?(骂人的话)。”
这时,身着“交通执法”字样的男子再次说,货车司机拿的是假证。“你有证,你拿出来。”
此后的视频显示,货车司机从驾驶室的确将一张纸交给了车下一位身着草绿色外套的男子,对方看了一下,然后将纸撕碎,扔在地上径直离去。货车司机下车追赶......
当事货车司机:“我保证超限证是真证,当天无法上高速,只好走低速”
12月7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设法联系上了视频中的货车司机李先生。
“视频是我发的,反映的都是事实。”李先生介绍,他是山西晋中人,在某物流公司工作。
李先生说,事发12月3日13时许。当时他开着一辆牵引货车,载着一个大罐,准备从离石西收费站上高速。在高速收费站几百米的地方,停车排队等着过磅。
“等候过磅期间,一位身穿草绿色外套、背后印有‘交通执法’字样的男子走到我的车跟前,问我有超限证没有,我说有。之后,我就将打印好的超限证(山西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交给对方。没想到对方一句话也没说,边走边撕,直接给我撕烂扔地上了。”
李先生说,他看对方径直离开,就下车追了上去。后来就发生了视频中的事。
“我的超限证是今年11月7日在山西省交通厅办的,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李先生说,他保证他的证是真证,而且车证统一。
李先生说,高速收费站不让超限车通行的情况他们经常碰到。“比如车证不符的情况下,收费站会进行劝返,没有直接撕证的。”
“对方怀疑我的证是假证,直接撕烂并否认,这是我第一次遇到。”李先生说,就算是假证,收费站可以报警,可以调查,也可以扣人、扣车,不能撕证啊。
他说,网上的视频有一段是他录的,有一段是他从后车的行驶记录仪中拷下来的。事发后,他无法上高速行驶,只能改走低速,耽误了不少事。
货车司机称,视频发布后撕证者曾联系他想赔偿解决问题
李先生说,他将视频发到网上后,撕毁他超限证的男子曾私下联系他,让他不要再发视频,不要为难自己。
“撕我超限证的男子问我想要多少钱解决问题,我说这不是钱的问题,希望对方在网上向我道歉,赔偿我一元钱打印费,对方不同意,后来就没了音讯。”
在李先生提供的双方的聊天记录上,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看到以下对话:
收费站男子:不好意思,昨天的事情给你添麻烦了。
李先生:你可以劝返我,撕我的超限证让我发火了。
收费站男子:是我做的不对,下次过来了打招呼。
李先生:不用,我是合法超限,大车不能干了,这几天我就卖车了。
收费站男子:好吧,既然事情过去了,也不用纠结,就当交个朋友。
李先生:我可不敢跟你交朋友,怕咧。
收费站男子:好吧,那我为昨天的冲动给你道歉。
李先生:视频是你操作的,让下架的吧?
收费站男子:都是自己人,干嘛非要和我过不去啊。师傅能不用这样吗?加个微信或者给我个电话,聊会。
李先生:男人得顶天立地,敢做敢当。
收费站男子:我也因为这件事受了处罚了。
李先生:我也不是得理不饶人,你说咱们咋处理了?
收费站男子:你说么,加个微信。
李先生:网上道歉,然后赔偿我一块钱的打印费。
收费站男子:加个微信说么。
李先生:就在这说吧。
收费站男子:也不是多大个事,单位已经处罚我了,也已经做出了整改。你要多少钱才能消气?
李先生:你觉得不大?我就要一块钱的打印费,然后在网上道歉。
李先生说,因对方不同意他的要求,12月6日,他向吕梁市12345热线反映了此事,工作人员作了登记尚未回复。后来,他又向山西省治超办作了反映,工作人员称,正在调查中。
“我的诉求就是撕我超限证的人全网向我道歉,赔偿我1元钱打印费。”李先生坚持道。
山西省交通厅:已收到相关反映,厅领导作了批示,正在调查
李先生反映是否属实?12月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离石西高速收费站等。
当天上午,离石西高速收费站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撕毁李先生超限证的人就是他们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此事领导正在调查处理中,具体情况她也不了解。
离石西收费站另一名工作人员称,只要司机持的超限证正规、合法,且货、证、车等相符,日期有效,收费站肯定会认,不会出现不让上高速的情况。
12月7日上午,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已收到相关反馈,目前正调查处理。“厅领导已经就此事作了批示”。
当天上午,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宣传部工作人员称,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稍后会有信息发布。其让记者留下电话,说有消息了会联系记者。
12月7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宣传部,工作人员称,下属公司已就此事作出情况通报,他们不再就此事再发通报。
官方通报:收费站治超人员行为言语不当,停岗并调离治超工作岗位
12月7日下午,李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传来了他刚刚看到的关于此事的情况通报。
记者看到,发布通报的单位是吕梁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日期为12月6日。
通报称:近日,我公司离石西收费站治超人员因在工作中行为言语不当造成司乘人员不满,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当班治超检测员停岗并调离治超工作岗位;责令该收费站站长作出深刻检查。
我公司迅速责成所辖收费站全面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加强业务学习和文明服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员工队伍素质建设,全力为过往司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工作。
李先生说,他也是12月7日下午刚刚看到通报的。“我对这个通报不满意,我就是想让他公开向我道歉,然后再赔我一块钱的打印费,就是这么简单。”
李先生说,超限证有电子版,网上可以查。由于高速公路收费站经常要看纸质版,大车司机随身打印有纸质版。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编辑 李智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 0000)
网友看法
1、网友李YOUNG:“调离岗位”,已经成了保护伞!!!
2、网友热情原野jV:调离岗位。还会作恶。应该开除。
3、网友坦荡的船帆Qv:调离岗位太简单了吧?
4、网友天行者公子:山西公安厅发的证,都敢撕了。此人关系不一般啊,实在牛太牛了。
5、网友金丝楠668:其它的司机都是递钱,只有你递证,不撕你的才怪[灵光一闪][赞][赞]
6、网友睿智鲸鱼wI:新型的路霸
7、网友彝岩布多:一、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 2、该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网友寻找远去的足迹:调离工作岗位,暂停工作,批评教育……成了应付老百姓的专用术语。
9、网友云横秦岭64739637:穿着制服的车费路霸!
10、网友无名指的等待2338607:一个调离就完了,难道不应该开除吗
11、网友玙天玥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12、网友博学多才的天空s:收费站是企业,收费员为什么穿的是交通执法?他执的哪门子法?
13、网友时空逆流5: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故意损毁、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发的证件、证明文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应该判三年徒刑的,道歉就完了,法律变成儿戏了
14、网友Foam13395727: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怎么不执行?
15、网友贊烏寺:又是护犊子的“惩罚”[捂脸][捂脸][捂脸]
16、网友儒雅小猫Ih:调离是什么刑[奸笑]
17、网友凡农丰: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18、网友瑜瑜箜箜:一个公司的员工可以执法?
19、网友儒雅海浪87:执法犯法,与庶民同罪,绝对够判刑
20、网友高贵溪流GZ:停岗就行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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