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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到女大学生手机后要价2000元

安徽合肥一名女大学生在餐馆用餐时,手机落在取餐处,后被一名男子拿走。男子称,若要拿回手机,女生需向其支付2000元。12月2日,当事女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手机里面不但有重要资料,还有其过世家人的照片,“他威胁我说,不给钱就刷机。”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民警无权强制要求男子归还手机,建议失主到法院起诉。

律师认为,男子不仅负有归还手机的义务,同时在归还之前,还有妥善保管手机的义务,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得手机受损、灭失的,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男子尽快归还手机给女子,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男子捡到女大学生手机后向其索要千元

11月19日晚,张同学一行3人到安徽合肥某自助餐馆用餐,期间张同学发现手机不见了。几人久寻未果,遂选择报警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后,调取了餐馆监控。视频显示,张同学将手机遗落在了取餐处,后来,手机被一名30岁左右,戴眼镜的男子捡走。

视频截图

“当时挺开心的,以为手机马上就可以找回来了。”11月22日,张同学在警方的帮助下,与监控视频中的男子耿某取得了联系。但让张同学没有想到的是,对方提出了两个让她难以接受的方案:一是,张同学支付2000元钱,耿某将手机还回来;二是,耿某支付给张同学2000元钱,“买”下手机。

张同学介绍,她的手机是一部苹果13,才用了不到1年的时间,买时花费了6000余元,而且手机里存有很多重要资料,还有过世家人的照片。

“我还是个学生,没有那么多钱。”张同学反复请求男子归还手机,但男子坚持要价2000元,其间甚至威胁如果不给钱就刷机。

僵持之下,男子终于松口,答应在2000元的基础上减少500元。“他让我出1000元,另外500元,他给餐馆要。”张同学说,为了保住手机里的资料,拿回手机,她便答应了耿某的要求。

12月1日,张同学从1000余元的生活费中拿出500元转给了耿某,耿某答应将手机邮寄回合肥。“他给我发了快递单号,就让我再转他500元钱,我说发货后把剩余的500元钱转过去,结果他就把快递取消了,我再联系他,他只回复了一个字‘滚’。”张同学称,后来,耿某将之前收到的500元钱退给了她。

聊天截图(受访人供图)

律师:建议尽快归还手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12月2日下午,当事餐馆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耿某此前确实联系过餐馆,提出了几百元好处费的要求,但因为老板不在,工作人员未答应其要求。

记者联系耿某,其称目前还没有刷机。准备如何解决此事?耿某未作回应。

随后,记者联系张同学报警的辖区派出所,接线人员表示,警方无权强制要求耿某将手机归还,建议张同学走司法程序,向法院起诉耿某。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表示,《民法典》第314条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民法典》第316条还规定,拾得人在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到本案,耿某不仅负有归还手机的义务,同时在归还之前还有妥善保管手机的义务,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得手机受损、灭失的,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其尽快归还手机给张同学,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手机的所有人是张同学,虽然手机目前由耿某保管,但并不是耿某的财物,如果耿某拒不归还,属于侵占他人财物,张同学可以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民事起诉耿某返还手机。

“男子提出要买下这部手机,这个要求也不合理。因为这部手机本来就是该女学生的个人财产,该男子不能强行要求购买。”付建称,男子威胁要刷机,如果真的这么做,那么该行为就涉嫌破坏他人财物,同时也可能涉嫌侵犯他人个人隐私权和信息权。(极目新闻)

网友看法

1、网友远山的呼唤E5z3:公安不管敲诈勒索?

2、网友劉啟紅:我的理解:手机掉在餐馆,餐馆有保管和归还的义务,姓耿的家伙从餐馆顺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有偷窃的嫌疑,索要钱财有敲诈勒索嫌疑。

3、网友用户4610810576022:1被偷了有重大国家安全文件[害羞][呲牙][呲牙]

4、网友dota捣塔:“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民警无权强制要求男子归还手机,建议失主到法院起诉”, 这句我不信[狗头][狗头][狗头]

5、网友博物馆聊展览:法盲,这可变成了敲诈勒索罪了啊

6、网友正直风铃Ff:先把钱转给他,然后起诉他敲诈和不正当得利

7、网友应天布衣:别说涉嫌警方不管你,这种事太多了,他们直接让你起诉,起诉书你又要有对方的身份证号,住址。这种你都不认识的人咋起诉?请个律师3000,所以我很敬佩那些为了一块钱起诉的人!他们永实际行动维护到秩序!但前提是你有钱,又有时间。不然就别想了。所以派出所,他们一般报警处境,但真的涉及到钱财,让你起诉,直接推开了

8、网友步中要:这种也要去法院起诉,才觉得是真的浪费司法资源。公安局完全有能力跟要求对方归还,甚至对方还威胁要刷机,可以认定这是在敲诈了。捡东西不还,甚至还威胁要高额金钱的,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可以加到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让警察更能有法可依

9、网友逺飏:敲诈勒索,警察不管?!

10、网友江湖水511:给他2000,留好证据,事后起诉告他敲诈勒索

11、网友实在橡皮2x:一个学生玩什么苹果手机啊?国产千元手机已经很不错了,性价比还高。重要信息不要在手机中保存不知道吗?

12、网友一只看书的喵哈:我手机掉了,打电话过去,捡到的男孩子要我去他家附近小区门口拿,我到了,他立即还给我,我给他三百他不要,扭头就跑进小区了

13、网友宁小伤:手机在餐厅,你私自拿走不属于自己的手机,明明就是盗窃+敲诈勒索啊

14、网友星星调皮地眨起了眼睛:很难想象这样的事情将发生在2024年的中国,法治社会任重而道远啊

15、网友jam:我不知道法律上应该没有条款说失物不归还就触犯法律了,这是我们道德层面上的事了,因为很难说一个失物被捡到就一定就能找到失主,可这个案例不同,失物已经能够确认失主了,就应该归还本人,这个人如果这样做事,其实也没啥,保留证据,然后法院起诉,我相信法院会给失主一个公道的

16、网友用户7040572111322:不是你的拿走算偷么

17、网友灿烂柑桔U7o:捡的手机必须退还本人

18、网友骑马牧羊曲:耿提出两个条件,还是一个条件[捂脸]

19、网友MYGirlWR:大陸沒有「侵佔」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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